中華民國運動訓練協會訓練收退費基準及服務規定

1.訓練費用:依各項目另行公告
(以上收費依受訓學員之自由意願,選擇是否參加本會之訓練班)

2.前項費用,包含每人保險金額之保險費。

3.退費基準

 訓練班學員繳納費用後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    A.訓練班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繳納費用全額。

    B.訓練班開課前一至三日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繳納費用90%。

    C.訓練班開課後一至三日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繳納費用70%。

    D.訓練班開課後至1/3訓練期程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繳納費用50%。

    E.訓練班開課後達1/3訓練期程申請退費者,原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費。

    F.可以申請退費之學員,得保留退費之權利,參加下期訓練班繼續未完成的部分訓練課程,不須另外繳納費用。

    G.如有代購其他用品、器材或門票者,恕無法一併退費,須以廠商或各訓練場地之規定辦理。

    H.如有未盡事宜,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協商處理。